云南铜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云南铜业
摘要: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下午14:4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至2019年2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武建强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48,954,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38,109,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45,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475,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102%。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45,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869,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0%;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62,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0%;
0.122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014%;
反对791,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8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99.9869%;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0%;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99.8780%; 反对791,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014%; 反对791,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8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99.9869%;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0%; 反对8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云、李长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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