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为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蒙草抗旱
摘要: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11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11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红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以下简称“红色小镇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共八个子项目。为确保红色小镇项目中的4个子项目(城川镇党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城川镇特色小镇景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城川镇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敖镇东南部生态修复工程)的融资,推动项目顺利建设,鄂托克前旗首创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旗首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申请中长期贷款人民币42,800万元。按照鄂托克前旗红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相关规定,由社会资本方按照其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为23.47%,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路桥”)出资比例为76.53%。公司将按照出资比例23.47%(即10,045.16万元)对上述4个子项目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担保额度上限不得超过该金额,担保额度未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协议有效。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樊俊梅女士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2019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托克前旗首创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0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吉拉西街(涛龙宫西侧办公四楼)
法定代表人:焦陆军
注册资本:22,638.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水利管理业,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保护及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公共设施管理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物流服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物业服务,农、林、牧、渔服务业。
股东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994.09 57.40% 货币
鄂尔多斯市正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59.69 25.00% 货币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84.99 17.60% 货币
与公司的关系:鄂托克前旗首创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参与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红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程的建设与运营。
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19,416,858.95
负债总额 -6,970,841.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6,970,841.0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净资产 226,387,700.00
2018年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红色小镇项目中的4个子项目(城川镇党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城川镇特色小镇景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城川镇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鄂托克前旗敖镇东南部生态修复工程)的融资,推动项目顺利建设,鄂托克前旗首创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申请中长期贷款人民币42,800万元,公司将按照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23.47%(即10,045.16万元)对上述4个子项目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以前年度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报告期内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45.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3亿元(本次担保尚未实际发生,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4%和34.79%,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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