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发动力: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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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交通集团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哈尔滨交通集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哈尔滨交通集团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42%股权。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9】第0014号、【2018】第1510号、【2018】第1509号、【2018】第15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哈尔滨交通集团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31,727.43元、净资产为4,478,458.54元;哈尔滨交通集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89,015.81元、净资产为2,883,618.26元;哈尔滨滨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63,532.87元、净资产为1,579,968.20元;
公告编号:2019-005
哈尔滨交通集团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395,974.81元、净资产为
33,394,974.81元。
上述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合计为45,080,250.92元、净资产合计为42,337,019.81元。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01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01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192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191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哈尔滨交通集团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6.68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哈尔滨交通集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77.33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哈尔滨滨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8.7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哈尔滨交通集团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41.69万元,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交通集团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42%股权价值为1,660.96万元。
上述标的公司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权益价值合计
2,533.74万元。
上述标的公司资产可使用性结合市场公允价值及评估价值后与交通集团协商确定,能源运输公司交易价格为448.1873万元,机动车检测公司交易价格为288.3619万元,公路检测公司交易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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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7万元,通源供电公司交易价格为1,680.00万元,合计作价
2,575.3192万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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