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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摘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11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11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计划自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2月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621,849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因该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本减持计划开始日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159,108股,占公司总股本19.57%,其中2018年可转让额度为19,653,87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维国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杨维国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杨维国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维国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
  5、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杨维国先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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