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295:鄂尔多斯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摘要: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75 B股代码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 买卖上市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75
B股代码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和人员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于次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一、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鄂尔多斯对董事会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之日前6个月(2018年5月21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2018年11月21日)止(以下简称“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交易对方及其他知情人;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等。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同时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及《证券持有变更信息》,除以下主体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交易日期      姓名            身份        买入股数(股)  卖出股数(股)
2018-8-10      赵志刚        其他知情人          7,100              -

2018-8-13      赵志刚        其他知情人          2,900              -

2018-8-16      赵志刚        其他知情人        10,700              -

2018-8-17      赵志刚        其他知情人        10,700              -

2018-9-20      赵志刚        其他知情人        28,000              -

  赵志刚已出具声明如下:“本人在买卖鄂尔多斯股票时,上市公司尚未筹划本次重组事宜,相关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人买卖鄂尔多斯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正常证券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利用鄂尔多斯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自然人及其直系近亲属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操纵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述交易的发生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在自查期间内,除赵志刚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未对鄂尔多斯的股票进行交易;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除赵志刚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鄂尔多斯股票的行为;根据赵志刚的声明,其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鄂尔多斯股票的行为,赵志刚买入鄂尔多斯股票的行为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