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宝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深宝A
摘要: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因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祝俊明先生、胡翔海先生、卢启光先生、金贞媛女士、倪�h女士、王立先生、赵如冰先生、毕为民女士、刘海峰先生。其中赵如冰先生、毕为民女士、刘海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根据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三)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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