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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0:宁波水表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摘要: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阅,同意提名张世豪先生、张琳女士、王宗辉先生、徐云先生、王开拓先生、赵绍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毛磊先生,陈世挺先生、胡力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林琪先生、陈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世豪先生,男,194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8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会主席、副厂长、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948,9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95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世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琳女士,女,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宁波洗衣机厂会计;1992年12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会计、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再保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81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先生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宗辉先生,男,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6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技术员、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国际贸易部副经理;2000年9月至2013年1月,历任公司国际
公司总经理。

    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75,1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3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徐云先生,男,195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计划科调度员、办公室副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徐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3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2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开拓先生,男,196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77年4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模塑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小表厂厂长;2000年9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公司机芯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开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293,7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5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开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
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绍满先生,男,196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1982年7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设计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分厂厂长、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兼任国际贸易部经理、研究所所长;2000年9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07年1月至今任董事、技术副总监、水表研究院副院长。

    赵绍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47,7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7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绍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毛磊先生,男,1961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南京江南光电集团主办设计员、厂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保税区永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永新诺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新光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新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全国显微镜标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学会理事,浙江省光学学会副理事长,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高新技术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高新区企业家协会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宁波国家高新区商会会长。

    毛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1993年12月至1994年3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升本学习,1996年至今任职于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

    陈世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胡力明先生,男,1973年5月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6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经济学院),1995年8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宁波市粮食总公司,2001年3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期间于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完成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胡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监事候选人

    林琪先生,男,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人、整机厂厂长助理;2000年9月至2008年,历任公司整机厂副厂长、整机厂厂长、大表厂厂长;200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智能仪表厂厂长。

    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1,3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6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翔先生,男,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宁波水表厂国内贸易部,2005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助理,2006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常务副部长,2007年至今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1,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8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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