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华新
摘要: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2019年1月30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5:00至2019年1月3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3201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嵘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19,854,713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57,384,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96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57,365,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94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代礼平女士、姚惠良先生、曾嵘女士、周成斌先生、李德友先生、金小刚先生、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代礼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2选举姚惠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3选举曾嵘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71,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4选举周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5选举李德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6选举金小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7选举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守浩先生、赵泽辉先生、刘伟英女士、刘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徐守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71,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2选举赵泽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3选举刘伟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选举刘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钱能胜先生、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郭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钱能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02选举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57,365,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9,365,654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8,0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情况:同意157,368,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明张必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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