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韶能股份:关于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合作落户协议书的公告  

摘要: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9-003关于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 合作落户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9-003关于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
              合作落户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拓展公司生物质能发电业务,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就公司在惠东县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下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合作落户协议书》(下称“协议”或“本协议”)。

  (二)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左右,拟分两期实施。公司本次签订的是框架性协议,是否实施本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在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相关手续及确定分期实施项目的具体金额后,如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合作落户协议书的议案》。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签订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对手方情况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的行政管理机关,公司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规划建设总规模12万千瓦,拟选厂址位于惠东县多祝镇集联村乌石鼓地段,规划总用地300亩,共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首期2×3万千瓦,投资约7亿元,用地150亩;二期2×3万千瓦,投资约6亿元,用地150亩。

  (二)权利和义务

  1、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公司确定用地红线,并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用地的征收工作,力争2019年8月底前完成首期用地报批并具备招拍挂出让条件。

  (2)项目用地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根据项目进展双方再进行商议;负责做好厂址及周边区域的社会稳定工作,力促项目顺利推进。

  (3)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4)支持公司将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二期)列入广东省、惠州市及惠东县相关发展规划。

  (5)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给予项目相应的扶持和优惠。

  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承诺在当地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
惠东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前期、工程建设及运营,并力争在项目用地办妥土地权属证书后半年内动工建设,项目动工后一年内实现首期项目投产发电。

  (2)项目推进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确保各事项的办理手续和流程合法合规。

  (3)承诺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严格按照“三同时”执行,即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

  (4)未经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征得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同意,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惠东籍的劳务工,为惠东县的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6)承诺在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立即启动项目相关工作,定期向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其他

  1、本协议拟选地址为初步意向选址,如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能提供更优的选址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另行选址。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对方的战略规划、商业秘密、技术文件等其他事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4、本协议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自生效之日起届满壹年,且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或者项目在报审后,被明确告知不获审批的,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公司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基于看好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的市场前景,拟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发电业务。

  (二)影响

  生物质能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方向。签订本协议有利于公司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发电业务,进一步有效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韶能集团惠东生物质发电项目合作落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