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绵世股份
摘要: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
拟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此后,信托计划拟以次级份额资产认购西藏智轩对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的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债
权。
据此,西藏智轩、中美恒置业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
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及重组协议》,约定西藏智轩将其持有的对中美恒置业的
人民币40,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融信托。
为确保前述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公司关联方中迪
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拟为中美恒置业前述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相关
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
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关联方中迪禾邦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按照年1%执行,在此期间内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公司关联方中迪禾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提供担保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李勤先生基本情况
1、姓名:李勤。
2、身份证号:513021197710******。
3、关联关系: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李勤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周婉女士基本情况
1、姓名:周婉。
2、身份证号:511702198301******。
3、关联关系:周婉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周婉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0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12幢。
4、法定代表人:李勤。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3,003万元。
6、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养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旅游项目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家庭用品、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水泥;水果种植、花卉种植及销售;家禽饲养、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李勤先生持有中迪禾邦51%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8、关联关系: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2,811,213.85万元,负债总额为2,047,473.20万元,净资产为763,740.6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177.66万元,净利润48,215.83万元。
截止2018年11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3,079,901.77万元,负债总额为2,311,653.10万元,净资产为768,248.67万元;截止2018年11月末,中迪禾邦实现营业收入100,275.40,净利润4,508.0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7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颜柳。
6、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流路1号A栋23-2。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贰级)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主要股东: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中美恒置业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末,中美恒置业总资产为30,122.38万元,净资产为-692.61万元,负债总额为30,814.99万元;2017年度,中美恒置业实现净利润-681.22万元。
截止2018年11月末,中美恒置业总资产为57,014.32万元,净资产为-760.54万元,负债总额为57,774.86万元;截止2018年11月末,中美恒置业实现净利润-3,067.9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美恒置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1)债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保证人1:李勤。
保证人2:周婉。
2、保证担保
为担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中迪禾邦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1)债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
为担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公司关联方中迪禾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项目经营发展的需要,且本次担保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影响中美恒置业的正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
六、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于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9,281.99万元。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联方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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