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宝A: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深宝A
摘要: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9-1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9-1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5:00―2019年1月3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9年1月15日和2019年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735,639,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8279%。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735,632,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8274%;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05%。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735,484,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8145%,全部为A股股东。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5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134%。其中:A股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128%;B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05%。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5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134%。其中:A股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128%;B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39,717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股数99,35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39,717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股数93,2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B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6,09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98%;反对9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特别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39,717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股数99,350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39,717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股数93,2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B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6,09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98%;反对9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五、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黄晓静律师、刘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