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新亚制程
摘要: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2019年1月29日至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0,410,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55.6628%。
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327,1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45.32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08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0.33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0,410,419股;同意280,410,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不含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9,000,100股;同意19,0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许伟明先生、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实施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为228,327,019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2,083,400股;同意52,0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不含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9,000,100股;同意19,0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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