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硅宝科技
摘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有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强先生、罗晓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邱建、傅江、牟文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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