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精功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获知: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气”)以资不抵债且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为由,拟申请破产重整。经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区法院”)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沟通,公司取得了越城区法院【(2019)浙06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事项基本情况
2019年1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6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重整申请书。重整申请书表明,申请人因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受担保链风险影响,发生债务危机,目前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从账面和涉诉情况看,申请人账目已知负债为16,001.86万元,账目资产约为6,300万元,已属于严重资不抵债。另因申请人具备军工生产资质,技术优势价值等,具备重整价值,故申请破产重整。
本院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系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息服务);开发、生产、销售:电机、电机配件、电控柜;维修:电机、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另,申请人系国防武器装备专用电机生产企业,拥有军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质证书等资质,具有重整价值。
本院认为,申请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受理申请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2、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联合管理人)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申请破产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绍兴市蕺山街道云东路815号
法定代表人 金群力
注册资本 1,4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539942810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15日
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
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
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
息服务);开发、生产、销售:电机、电机配件、电控柜;
维修:电机、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华宇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金群力 800 54.05%
2 精功科技 480 32.43%
3 金爱玉 200 13.51%
合 计 1,480 100%
3、财务情况
依据《民事裁定书》,从账面和涉诉情况看,华宇电气账目已知负债为16,001.86万元,账目资产约为6,300万元,已属于严重资不抵债。
三、公司取得华宇电气32.43%股权的相关情况
201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华宇电气股东金群力、金爱玉签署华宇电气的《增资协议书》。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5,880万元对华宇电气增资,取得华宇电气960万元股权,其中,2015年11月30日前首期出资2,94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前再出资2,94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宇电气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960万元,公司持有其960
万元股权,占华宇电气注册资本的48.98%,华宇电气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前述事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65的公司公告)。
2015年11月23日,公司缴付出资2,940万元,华宇电气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480万元,其中,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2.43%,并于2015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续,因公司与华宇电气控股股东在未来华宇电气发展方向上未达成一致意见,未进行再次增资,公司根据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于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815万元。截止到目前,公司对华宇电气实际缴付出资金额为2,9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2.43%。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到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华宇电气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华宇电气本次申请破产重整,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但将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对华宇电气长期股权投资2,940万元进行全额减值准备计提,除2016年度已计提815万元外,2018年度将增加计提2,125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视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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