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47:晨鑫科技关注函
来源:壹桥海参
摘要: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75号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度业绩预计由-6,901.03万元至6,667
关于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75号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度业绩预计由-6,901.03万元至6,667.65万元向下修正为-7.3亿元至-5.94亿元,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3.5-4亿元;公司对刘德群的应收款项为7.71亿元,拟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约3-3.5亿元。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壕鑫互联相关股东承诺壕鑫互联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00.71万元、1.91亿元和2.92亿元和4.01亿元。2016年和2017年,壕鑫互联实现净利润9,235.68万元和1.98亿元。请说明你公司收购壕鑫互联形成商誉的具体金额;结合壕鑫互联近年来所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主要产品情况、盈利预测等方面,说明你公司2016年和2017年未对壕鑫互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拟在2018年集中大额计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2017年,你公司与刘德群签订《资产出售协议》,将拥有的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给刘德群。2017年11月17日,刘德群向你公司支付首期款8亿元。截至目前,刘德群应于2018年内支付的第二笔款项1亿元和第三笔款项3亿元尚未支付,剩余款项3.71元将于2019年底到期,你公司拟对此计提坏账准备约3-3.5亿元。请结合刘德群自身债务情况、履约意愿和履行能力等,说明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结合你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说明上述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请说明你公司对2018年度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时是否充分考虑了上述事项的影响、与修正后业绩差异大的原因,并详细说明你公司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以及你公司业绩预计修正是否及时。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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