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一平)
来源:易世达
摘要: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毛一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毛一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2018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8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关于提高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履行购买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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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对《关于签订土地回购意向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对《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六)2018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中,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中,对《关于土地回购事项签署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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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发挥专业特长,在任职期间,与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讨论。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核查,委托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四)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董监高的薪酬及津贴管理,必要时提出合理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一平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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