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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接到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东方国发”)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所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作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分别持有公司6,540,164股、
6,447,464股,合计持有公司12,98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313,338,635股的4.14%。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华源控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及2017年6月12日华源控股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且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发融富              不超过6,540,164                          不超过2.09%

  吴江东方国发              不超过6,447,464                          不超过2.06%

      合计                不超过12,987,628                          不超过4.14%

  注:数值以四舍五入取舍。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7、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华源控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经华源控股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在华源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变更后的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华源控股股票,在每年度首笔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减持计划予以公告。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华源控股股价情况等自行决定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价格。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声明:

    1、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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