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哈尔斯
摘要: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佘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佘砚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佘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佘砚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IPO、再融资、资产收购、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佘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宇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宇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胡宇超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附件:胡宇超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胡宇超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5月至2019年1月,在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公司任证券助理,于2018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胡宇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9-89295369
传 真:0579-89295392
通信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6楼
邮 箱:huyc@ha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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