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阳光城
摘要: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2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2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的4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和追加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蒋必强;
(五)注册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00号和地广场2402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雅同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195.12
负债总额 57,985.15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79,851.49
净资产 18,209.97
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11.73
注: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于2018年10月22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公司 成交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容积 绿地 土地用途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率
安徽阳耀光 皖(2019)合包河区望江东 不高 不低城镇住宅
城房地产开 4.86 不动产权第 路以北、铜陵 25,757.70 于1.8于40%用地
发有限公司 0000012号 路以西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提供的4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和追加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同时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进展顺利,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和追加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安徽阳耀光城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25.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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