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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拟接受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提供的2.2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7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贺亮;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业照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杭州新城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86.09

负债总额                                                                    16,286.06
长期借款                                                                          0.00
流动负债                                                                    16,286.06
净资产                                                                            0.03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3
    注: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正式成立,无2017年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公司    成交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容积率绿地率  土地用途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湖州新城亿捷        浙(2018)德清舞阳街道玉屏

房地产开发有  3.2  县不动产权第  路西侧、石溪27,406.00  1.25    30%    住宅用地
  限公司            0018121号        街南侧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拟接受万向信托提供的2.2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且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其提供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湖州新城亿捷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9.0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25.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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