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
来源:露笑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9月7日,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于2018年9月15日、9月22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2018-122)。
2018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及2018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2018-130和2018-136)。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问询函》的回复、复牌提示性公告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笑科技”,证券代码“002617”)于2018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详见2018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2019-003)。 二、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情况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拟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重组工作启动以来,各中介机构均开展了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由于原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自身原因,提出终止评估服务协议。为保证此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变更本次重组评估机构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机构的要求。 变更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同时公司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终止评估服务协议,且原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将本次重组项目的所有评估资料与新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移交对接。 三、变更中介机构的影响 此次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制作材料等各项工作。 公司更换评估机构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三十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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