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关于股东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来源:冠福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8-20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8-20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接到公司股东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塑创投”)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金塑创投于2018年10月3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办理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是否为第一 质押开始日 质押 本次质押
名称大股东及一质押股数 期 到期日 质权人占其所持用途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金塑 否 第一创 补充
创投 40,000,0002018-10-312020-06-28 业证券 97.92% 质押
合计 40,000,000 - - - 97.92% -
二、本次股份质押原因
公司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盈”)原质押及补充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的公司股份,因公司前期股价下跌,需对第一创业证券进行补充质押。金塑创投与金创盈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邓海雄先生控制的企业,金塑创投本次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的公司部分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是为金创盈原有质押进行补充质押。
有关金创盈将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的情况详见公
司分别于2017年7月1日、2018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
三、其他情况说明
鉴于金塑创投在公司收购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时向公司作了相关的业绩承诺,本次质押的40,000,000股股份涉及公司此前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金创盈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有可能出现因该等股份质押而影响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据此,公司与金塑创投进行了密切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金塑创投确信,公司收购塑米信息后,塑米信息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塑米信息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其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除股票质押等有效方式,以确保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保证本次质押的股份不会影响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金塑创投共持有公司股份40,849,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92%,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五、备查文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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