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8:伊泰B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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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8-0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8-0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本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改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改选董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副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改聘副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改聘副经理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和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为:(一)公 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为:(一)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
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知悉重大 大事项发生单位负责人、相关职能部
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 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知悉重大事项
行报告义务。 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
报告义务。
第二十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 公司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
程序:(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 查程序:(一)提供信息的单位(部
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在签字确认后第 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核对相关
一时间报送公司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信息资料,在签字确认后第一时间报
送公司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下列人员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披露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有权以公司
信息;(一)董事长;(二)总经理经 的名义披露信息;除此之外,在未取
董事长授权时;(三)经董事长或董事 得明确授权前,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
会授权的董事;(四)董事会秘书;(五)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发言。
第三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
和管理;(一)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 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
的第一责任人;(二)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一责任人;全体董事会成员承担主
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 要责任;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
事宜,负有直接责任;(三)董事会全 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
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四)公司董事 司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信息披露
会日常办事机构为信息披露管理的日 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
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直接领导。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不得在内部刊物或内部网站上刊 公司不得在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
载非公开重大信息。 众号或其他媒介上刊载未在上市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非公开
重大信息。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伊泰股份有限
公司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公
司能够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几种:(一)拥有该公司半数以上
的表决权(包括直接拥有和间接拥
有);(二)拥有该公司半数以下的
表决权,但通过下列方式实施控制
的:1.通过与该公司其他投资者之间
的协议,拥有该公司半数以上表决
权;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
定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
任免该公司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
多数成员;4.在该公司董事会或类似
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修订后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改选监事的议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集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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