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
来源:冠福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01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01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近日通过查询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悉:公司持有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五天”)的股权新增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新增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被冻结股权 执行裁定书 冻结 被执行人持有冻结申请人
号的公司名称 执行法院 文号 被执行人 期限 股权、其它投资 /债权人
权益的数额
1 上海五天 北京市高级(2018)京法执冠福股份1095天 17,150万元 附注1
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241号
附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
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
2、本次新增股权冻结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是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悉所持有控股子公司上
海五天的股权被冻结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均尚
未收到相关法院有关(2018)京法执民初字第241号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
他信息,尚未知具体冻结原因。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股权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同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二、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序被冻结股权 执行裁定书 冻结 被执行人持有冻结申请人
号的公司名称执行法院 文号 被执行人 期限 股权、其它投资 /债权人
权益的数额
杭州市上(2018)浙0102民
城区人民初法执字第3965号冠福股份730天 17,150万元 赵杭晨
法院
上海市浦(2018)沪0115财 上海富汇商
东新区人 保法第885号 冠福股份1095天 603万元 业保理有限
民法院 公司
福建省泉(2018)闽05执保冠福股份1096天 700万元 恒丰银行股
州市中级 69号 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2018)闽05执保冠福股份1096天 700万元 泉州分行
68号
1 上海五天 江苏省南(2018)苏01法执 江苏盈时互
京市中级民初字第2729号冠福股份1096天 6,000万元 联网信息科
人民法院 技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2018)沪74民初 上海赢灿资
法院 法执字第1127号冠福股份1096天5,074.72万元产管理有限
公司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执
化县人民 保法第128号 冠福股份1096天 27.0502万元
法院 附注2
北京市高(2018)京法执民
级人民法 初字第241号 冠福股份1095天 17,150万元
院
杭州市下(2018)浙0103民
城区人民初法执字第4478号冠福股份1095天 1,978万元 马文萍
法院
2 塑米信息科南京市玄(2018)苏0102法 江苏省信用
技有限公司武区人民执民初字第8022号冠福股份1095天 3,645万元 担保有限责
法院 任公司
天津市和(2018)津0101财冠福股份1095天 1,900万元 东银融资租
平区人民 保2号 赁(天津)
法院 (2018)津0101财冠福股份1095天 1,910万元 有限公司
保3号
福建省泉(2018)闽05执保冠福股份1096天 700万元 恒丰银行股
州市中级 68号 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2018)闽05执保冠福股份1096天 700万元 泉州分行
69号
重庆市第(2018)渝05法执 重庆海尔小
五中级人 保字第214号 冠福股份1095天 22,564万元 额贷款有限
民法院 公司
上海市浦(2018)沪0115法冠福股份1096天 610万元 上海富汇商
东新区人执民初字第75828 业保理有限
民法院 号 冠福股份1096天 21,954万元 公司
江苏省南(2018)苏01法执 江苏盈时互
京市中级民初字第2729号冠福股份1096天 6,000万元 联网信息科
人民法院 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法
化县人民 执保字第131号 冠福股份1095天 36.6784万元 戈锦
法院
上海市浦(2018)沪0115财冠福股份1095天 22,000万元 上海富汇商
东新区人 保884号 业保理有限
民法院(2018)沪0115民冠福股份1096天 22,000万元 公司
初75825号
天津市和(2018)津0101财冠福股份1096天 1,900万元 东银融资租
平区人民 保2号 赁(天津)
法院 (2018)津0101财冠福股份1096天 1,910万元 有限公司
保3号
南京市玄(2018)苏0102民 江苏省信用
能特科技有武区人民 初8022号 冠福股份1096天 3,645万元 担保有限责
3 限公司 法院 任公司
重庆市第(2018)渝05执保 重庆海尔小
五中级人 214号 冠福股份1096天 22,000万元 额贷款有限
民法院 公司
深圳市南(2018)粤0305民 2,473.084836万深圳市诚正
山区人民 初15482号 冠福股份1096天 元 科技小额贷
法院 款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2018)沪74民初 上海赢灿资
法院 1129号 冠福股份1096天 5,206万元 产管理有限
公司
江苏省南(2018)苏01民初 江苏盈时互
京市中级 2729号 冠福股份1096天 6,000万元 联网信息科
人民法院 技公司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民冠福股份1096天 40万元
化县人民 初4044号 何怡
法院 冠福股份1096天 440万元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民
化县人民 初4143号 冠福股份1096天 255.579万元 戈铁琪
法院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民
化县人民 初4138号 冠福股份1096天529.0712万元 胡雅娜
法院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民
化县人民 初4134号 冠福股份1096天105.6614万元 王旭辉
法院
福建省德(2018)闽0526民
化县人民 初4132号 冠福股份1096天113.5993万元 戈锦
法院
福建省德民事裁定书(2018)冠福股份
化县人民 闽民初4045号 1096天 20万元 张琦琦
法院
江苏省南(2018)苏法执01 江苏盈时互
京市中级民初字第2729号冠福股份1095天 6,000万元 联网信息科
人民法院 技公司
天津市和 (2018)津法执 冠福股份1095天 1,900万元 东银融资租
平区人民0101财保字第2号 赁(天津)
上海天鼠资 法院 (2018)津法执 有限公司
4 产管理有限 0101财保字第3号冠福股份1095天 1,910万元
公司 福建省德 (2018)闽法执
化县人民0526执保字第132冠福股份1095天 12.5209万元 附注2
法院 号
福建省德 (2018)闽法执
化县人民0526执保字第133冠福股份1095天 14.5938万元 戈锦
法院 号
陕西省安康江苏省南(2018)苏01民初 江苏盈时互
5 �銮�矿业有京市中级 2729号 冠福股份1095天 3,000万元 联网信息科
限公司 人民法院 技公司
上海金融(2018)沪74民初 上海赢灿资
法院 1127号 冠福股份1095天 3,000万元 产管理有限
公司
附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暂无冻结申
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也尚未知具体冻结原因。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因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引发
的相关诉讼案件,导致公司持有子公司上海五天、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塑米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銮�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被司法冻结,基于相关案件未作出生效判的终审判决,暂时无法预计相关诉讼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
响,且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暂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
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在收到法院发来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
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
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
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反诉,全力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330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0号)的专项说明》。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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