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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秦卫国、罗时华,监事黄赫平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秦卫国、罗时华,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秦卫国、罗时华,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4,19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63%。计划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即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分别收到董事秦卫国、罗时华,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的《关于计划减持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股)高管锁定股(股)
  秦卫国        3,932,800        1.1779            983,200        2,949,600
  罗时华        2,540,000        0.7608            635,000        1,905,000

  黄赫平        1,392,000          0.4169            348,000        1,044,000
  王进林          645,600          0.1934            161,400          484,200
  刘哲          564,000        0.1689            141,000          423,000
  滕鸿          1,528,400        0.4578            382,100        1,146,300
  韩学军          684,400        0.2050            171,100          513,300
  张亚明        2,142,800        0.6418            535,700        1,607,100
  李家兵          722,800          0.2165            180,700          542,100
  李颂华        2,585,200          0.7743            646,300        1,938,900
  舒明春          590,400          0.1768            147,600          442,800
  合计        17,328,400        5.1900          4,332,100      12,996,3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期间:自公司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即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数占截  拟减持的股份占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  至本公告日公司  其本人总持股的
                                      (股)  总股本比例不超  比例不超过(%)
                                                  过(%)

秦卫国                                983,200          0.2945              25
罗时华                                600,000          0.1797        23.6220
黄赫平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              348,000          0.1042              25
          份、发行上市后  集中竞价

王进林  以资本公积金转  交易或大    161,400          0.0483              25
          增股本方式取得  宗交易

  刘哲      的股份。                  141,000          0.0422              25
  滕鸿                                382,100          0.1144              25
韩学军                                68,440          0.0205              10

张亚明                                535,700          0.1604              25
李家兵                                180,700          0.0541              25
李颂华                                646,300          0.1936              25
舒明春                                147,600          0.0442              25
              合计                  4,194,440          1.2563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公司时任董事秦卫国,时任监事黄赫平、王进林、舒明春,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李颂华、张亚明、滕鸿和核心技术人员韩学军承诺:自公司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2016年6月9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时任分、子公司和公司各部门的正职人员李家兵、罗时华、刘哲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届满后,其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股份转让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董事秦卫国、罗时华,监事黄赫平、王进林,高级管理人员刘哲、滕鸿、韩学军、张亚明、李家兵、李颂华、舒明春签署的《关于计划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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