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迪安诊断
摘要: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9,428,843股新股。截至2019年1月16日,上述股份已全部发行完毕并上市,公司股本由551,029,453股增至620,458,296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102.9453万元。 62,045.8296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1,029,453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620,458,296股,全部为普通股。
注: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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