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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关于收到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03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03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于2019年1月20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区法院”)送达的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传票》及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传票》及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详见附表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近期公司核查到控股股东违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尚未知是否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前述相关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反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330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0号)的专项说明》。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2民初6954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

    2、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2民初6956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

    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2民初6957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序号  案号          被告人          开庭    开庭地点                              诉讼请求

                                      时间

                                                        (1)判令冠福股份立即支付票据号码为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10
    (2018)                                            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4日起
    浙0102民                                            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                                                      (2)判令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对冠福
    初6954号                                            股份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冠福股份、上海弈辛实业                      (1)判令冠福股份立即支付票据号码为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36
    (2018)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2019年              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4日起
    浙0102民辛实业”)、杭州挚信商贸2月13上城区法院第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挚日上午  十二法庭  (2)判令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对冠福
    初6956号信商贸”)、林文昌、宋秀  9:15              股份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榕、林文智、陈忠娇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1)判令冠福股份立即支付票据号码为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77
    (2018)                                            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4日起
    浙0102民                                            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                                                      (2)判令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对冠福
    初6957号                                            股份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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