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2:凯盛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方兴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01-22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3,288,6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53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张中新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结松、殷传伟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147,434 99.7782 55,900 0.2218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3,232,737 99.9760 55,900 0.024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3.01 夏宁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3.02 倪植森先生 233,232,638 99.9759是
3.03 解长青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3.04 王伟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按《公司章程》规定,夏宁先生、倪植森先生、解长青先生、王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4.01 束安俊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4.02 程昔武先生 233,232,638 99.9759是
4.03 张中新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按《公司章程》规定,束安俊先生、程昔武先生、张中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5.01 陈勇先生 233,232,637 99.9759是
5.02 周鸣先生 233,232,638 99.9759是
按《公司章程》规定,陈勇先生、周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林珊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1 关于与中国建材财 3,254,55798.3114 55,900 1.6886 0 0.0000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预提 3,254,55798.3114 55,900 1.6886 0 0.0000
供担保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大联 姜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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