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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准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9-00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9-00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8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6名董事,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尚缺员3名非独立董事。为了顺利完成董事补选工作,结合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后续提名、选举程序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补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3.2.4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

    1、提名人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符合资格的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3、董事候选人应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三、非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能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2、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5)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6)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7)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办法、通知等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战冬

  联系电话:0994-3830619

  传真:0994-3832165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准油股份证券投资部

    邮编:831511

    五、附件

  附件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要求

  附件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函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要求
  1、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提名人系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提名人系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名人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补选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备查);

  (2)被提名人简历,必须明确说明本人是否中国国籍、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如有,需说明具体国家或地区),任职具体时间段(至少精确到月)、任职公司和具体单位名称,担任的具体职务。

    (3)被提名人具有的各种资质证件,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注册会计师(如有)、律师资格(如有)、法律顾问(如有)等其它任职资格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请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如被提名人员此前曾为公务员、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参公管理范围)任职,需要被提名人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办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开具书面证明。

    (5)如被提名人员此前及其配偶在国有企业任职,请核实被提名人员及其配偶是否曾担任或者现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是否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违反不得“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如不属于,请原任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与国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6)能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7)被提名人亲笔签署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函》(可先提供扫描件并将原件寄给公司)。

附件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推荐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            年  月    性别      □男□女

    电话                        传真                        邮箱

          推荐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示例,请与候选人本人提供的《个人简历》保持一致)
(姓名):(性别),19XX年XX月出生,X国国籍,(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XX学历,XXX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治面貌)。XXXX年X月毕业于(院校、专业);XXXX年X月参加工作。具有XXXX从业资格(证券、法律、财务等)。
1、主要工作经历:
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单位)任(职务);
……
XXXX年XX月至今,在(单位)任(职务)。
2、主要教育经历:
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院校或培训机构)参加(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学习,取得(证书);
……
3、(主要工作业绩以及证明胜任能力的描述)
……
4、联系方式:
手机:XXXXXXXXXXX;E-mail:XXX@XXXX.com
说明:

  1、被推荐人与拟任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具体说明);是否持有公司股份(如是,具体说明);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如是,具体说明)。

  2、本单位已对被提名人提供的上述信息进行核实,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连带责任。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函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件号码:                    ),  国国籍(具有    国
永久居留权)。本人知晓并同意被提名为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准油股份”)《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自查,确认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同意提交准油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经准油股份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

  本人知晓并了解拟任职务和任职期间及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所需承担的职责、岗位待遇和考核要求,确认可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准油股份所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规则规范、准油股份《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承担相应义务。

    本人尊重并接受贵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

    特此确认!

                                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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