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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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3,5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59%;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5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59%。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2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5号)的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5万股,发行价格为9.94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3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905万股股票于2017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57,144,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76,194,000股。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以2017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数量1,832,000股,首次授予后股本总额为78,026,000股,并于2018年1月17日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8,02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1,703,9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8,249,400股,并于2018年6月21日完成权益分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8,249,4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6,150,1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4.8570%;无限售条件股份52,099,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143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产业基金”)、珠海畅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畅源”)共计二名股东。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如下:
股份限售安排及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国家产业基金、珠海畅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本公司/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2日(星期一)。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5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59%;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5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55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1名为国有法人股东,1名为
境内一般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股
号
(股) 数(股) 份数量(股)
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0,858,880 10,858,880 10,858,880
2 珠海畅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14,720 2,714,720 2,714,720
合计 13,573,600 13,573,600 13,573,600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150,163 64.8570% 13,573,600 82,576,563 55.7011%
首发前限售股 92,669,363 62.5091% 13,573,600 79,095,763 53.35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99,237 35.1430% 13,573,600 65,672,837 44.2989%
股份总数 148,249,400 100% 148,249,4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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