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关于与华森制药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博腾股份
摘要: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森制药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森制药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是框架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制药”)于近日在重庆签署了《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在药品生产、销售、研发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双方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拟在未来就药物研发、生产、销售、药物生产周期管理及MAH申报等环节开展全方位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概况
企业名称: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森制药,股票代码:002907)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游洪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40,00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铝碳酸镁)、原料药(甲磺酸加贝酯)、原料药(阿戈美拉汀)、原料药(埃索美拉唑钠)、原料药(盐酸戊乙奎醚)、原料药(甲磺酸雷沙吉兰)、原料药(苹果酸阿莫曲坦)、软胶囊剂(以上具体生产项目经国家相关认证许可后方可执业)。销售:医疗器械、卫生材料;新药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中药材研发及技术推广;中药材种植及培育、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华森制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85,147,684.26 911,100,02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9,946,498.92 749,395,689.23
营业收入 592,095,363.84 164,915,90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987,474.67 29,449,190.31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将围绕华森制药的三大优势领域(消化系统、精神神经和耳鼻喉科)的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及药物制剂产品开展相关的业务合作。
2、结合各自优势,双方可就具体项目在药物研发、生产、销售、药物生产周期管理及MAH申报等环节,根据各自需求开展全方位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经双方确定合作后,双方可就每个具体产品签订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应条款。
4、双方应保证本协议的延续性,无论是股东变更或经营者调整(包括股权变更、人事变动、企业兼并、分立、名称改变等),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合作期间,如任意一方因战略或主营业务调整导致该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5、同等条件下,公司将作为华森制药首选的外包业务服务合作商,且同等条件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华森制药保证委托公司提供的合作品种档次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其对该品种档次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需求量的70%,具体委托、采购量以双方实际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双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而终止,延长至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合作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签署延期协议或增加新的条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双方的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在药品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双方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以及共同发展。
若本协议良好有序进展,将有助于推进公司“营销转型、产品升级、发展工艺化学 CRO”的业务变革举措,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4、签订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相关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公司与深圳市招商三新资本管理有限责 2017年12月28日 正常履行中
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 公司与BioDuroLLC签署《合作协议》 2018年1月30日 正常履行中
3 公司与Codexis,In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4月24日 正常履行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森制药签署的《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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