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奥特: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872672 证券简称:英奥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872672 证券简称:英奥特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
2.会议召开地点: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党李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1、 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该议案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进行披露。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1、 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1、 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1、 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1、 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保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33,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6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吴卫宁、雷娜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的《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