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稞酒: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青青稞酒
摘要: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3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3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5月17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佑德”)与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纳曲”)签订纳曲青稞酒采购合同。其中,青稞酒销售2018年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60万元,西藏天佑德2018年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240万元。同日,青稞酒销售、西藏天佑德与西藏纳曲在青海西宁签订相关合同。
西藏纳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持有西藏纳曲的股权比例为45%,西藏纳曲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董事长李银会先生担任西藏纳曲董事长,西藏纳曲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银会、王兆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1号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1楼 101、
102室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3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西藏拉萨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DEE9A
主营业务:大、小曲酒技术开发,市场策划及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不含婴幼儿奶粉);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销售;进出口贸易;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农产品收购;销售青稞系列产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土特产销售。
主要股东: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5%;毛铺健康酒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35%;西藏天麦力健康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2、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度,西藏纳曲实现营业收入939.86万元,净利润为-229.14万元。截至2018年3
月31日,西藏纳曲净资产为1,914.81万元(该数字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西藏纳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持有西藏纳曲的股权比例为45%,西藏纳曲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董事长李银会先生担任西藏纳曲董事长,西藏纳曲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长李银会先生担任西藏纳曲董事长,公司董事王兆三先生担任西藏纳曲监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二)规定的关联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按西藏纳曲对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结算,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合同》
甲方: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经销商):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谐双赢的原则签订,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经销范围
本合同界定乙方的经销地域范围为:青海省
第二条 经销品种
本合同界定乙方销售的产品范围为:
品种 375ml纳曲青稞酒 750ml纳曲青稞酒
500ml纳曲青稞酒 150ml纳曲青稞酒
第三条 成交金额
预计2018年成交金额不超过60万元。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回款。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合同》
甲方: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经销商):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谐双赢的原则签订,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经销范围
本合同界定乙方的经销地域范围为:西藏自治区
第二条 经销品种
本合同界定乙方销售的产品范围为:
品种 375ml纳曲青稞酒 750ml纳曲青稞酒
500ml纳曲青稞酒 150ml纳曲青稞酒
第三条 成交金额
预计2018年成交金额不超过240万元。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回款。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和资源,促进纳曲青稞酒在青海、西藏地区的销售。
本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审批与西藏纳曲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3,934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与西藏纳曲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1.49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银会、王兆三先生回避了表决,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合同》
5、《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合同》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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