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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8-2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8-2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5月 17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5月16日-2018年 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

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 5月11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苍工路368号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陆仁军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由董事长陆仁军先生主持,部分董、监、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820,3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7299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8,819,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298  %。

     2、网络投票情况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8-2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仁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比例      反对     比例   弃权    比例    表决                                票数                  票数             票数             结果      《关于2017年董事会报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一、  告的议案》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关于2017年监事会报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二、  告的议案》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关于2017年财务决算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三、  报告的议案》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及摘要的议案》

四、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六、  所的议案》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67%;反对 200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8-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17年度董事、监事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及高管薪酬方案》

七、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风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八、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338,820,156   99.9999%    200    0.0001%    0      0%    通过

九、  议案》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0   股。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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