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硕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831606 证券简称:方硕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831606 证券简称:方硕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戚志杰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8,69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5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内容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中,我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11的《方
硕科技:2017年度报告》以及公告编号为2018-012的《方硕科技:
2017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各项经营成果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并编制了《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为明确发展战略和经理管理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2018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4月20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有庆先生
的辞职报告,根据有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宋克尚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圣瀑律师、于昆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