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继保: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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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6144 证券简称:国网继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36144 证券简称:国网继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高新开发区丽景路20号研发2号楼C110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顾欣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4月25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0,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向股东大会
作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拟向股东大会
作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18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906,483.24 元,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3,164,881.0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8,397.84元。公司拟不进
行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费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8)第 205014 号《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公司 2017年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追认 2017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智网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公司无偿提供临
时办公场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该议案涉及的交易对方与所有股东均有关联关系,所以全体股东均参与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姓名:周浩、王住义
结论性意见: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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