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浔兴股份
摘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 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浔兴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
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浔兴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浔兴股份,证券代码:002098)自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累计停牌后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核实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1月25日、
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20
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8
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10
日、2018年2月22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重组方案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重组方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发布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的信息具体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市公司在停牌过程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变更重组方案和延期复牌议案进行审议,相关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
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核查
(一)继续停牌合理性
由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在和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公司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牌后4个月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六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核查
(一)目前工作进度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就本次重组方案及交易标的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目前相关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累计停牌六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停牌期间,中信建投将督促公司继续依法合规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8年5月11日之前尽快披露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四、中信建投关于浔兴股份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2017
年11月13日停牌以来,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决策程序。由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在和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牌后4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本次继续停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此,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公司累计停牌六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自2017年11月13日停牌以来,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连续停牌时间未
超过6个月,在时间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投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争取在承诺期限内尽快复牌。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