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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7:安彩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1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1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原

                                                                                   因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根据《上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市公司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治理准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积投票制。                                   则》进行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修订。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非职工监事的简历和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基本情况。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大会

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

由董事会另行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  过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

通过后生效。                      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选

                                  票为无效选票。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方式。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

                                  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

                                  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

                                  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报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根据《公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司法》进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行修订。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股东大会改选董事时,改选的董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事数额不得超过上届全体董事成员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的2/3。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总数的1/2。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董事职务。                        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提出;公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

事总数的1/2。                    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基本情况。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的3%以上的股东提出;公司董事会、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  责。

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

定。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

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候选人、监事

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责。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请款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原因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根据《上市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公司治理准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则》进行修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订。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一)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大会

中使用。                         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

                                 过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

                                 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选

                                 票为无效选票。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方式。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

                                 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

                                 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报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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