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来源:万里扬
摘要: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18年3月修订)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18年3月修订)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制度条款 修改后制度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第二十二条 删除本条,后续条款序号
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动顺延。
声明及承诺书》中承诺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
任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司向深交所
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其
委托书中应声明:“本人已知晓中小企业板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股份继续
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在本人离任后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
人所持股份进行加锁解锁管理。”
(二)自公司向深交所申报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
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任人员所持股
份将全部予以锁定。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
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本公司
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三)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深交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以相关离任人员所有锁定股份为基
数,按 50%比例计算该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
上述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
锁。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
五入取整数位;当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
额不足1000 股时,其可解锁额度即为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可
解锁额度做相应变更。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如果解除限售的
条件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委
托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后,离任人员的剩余额度内
股份将予以解锁,其余股份予以锁定。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期满,离任人员所持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将全部解锁。
(五)登记结算公司在公司向深交所申报
离任人员离任信息满六个月及满十八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午9:00,通过登记结
算公司网站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以 PDF格
式将《高管人员离任解锁股份核对表》发给
公司。
公司应在上述两个时点,对照《高管人
员离任解锁股份核对表》,核对离任人员股
份解锁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发现有误的,须
在当天下午 2:00 之前以传真方式书面通
知登记结算公司更正,并与登记结算公司相
关联络人取得电话联系。
(六)离任人员解锁股份在公司向深交所
申报离任信息满六个月及满十八个月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即可上市交易。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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