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机械: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来源:海源机械
摘要: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的名称“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目前以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为主营业务构成相匹配,是对公司经营情况更准确的概括,是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又更好的表述了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利益。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本页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陈冲 郑新芝 文东华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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