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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椿智能:权益变动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870915 证券简称:世椿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证券代码:870915         证券简称:世椿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世椿智能

股票代码:870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时军伟: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集信名城17栋2单元17B

时宪伟: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世椿自动化有限公司3楼总经办301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变动日期: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

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 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4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时军伟、时宪伟

世椿智能、

                          指  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公司

                               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通过公司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以参与

                               股票发行的方式增持世椿智能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6,387,83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

                               时军伟、时宪伟持股比例由58.00%增加至

                               60.51%。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时军伟,男,1977年9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 6

月 毕业于河南省鲁山市白草坪中学,初中学历; 1998年 3 月至 2002

年 6 月就职 于深圳市天健运输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任职员;2002年 7

月至 2004年 3 月就职 于东莞市智盛自动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任工程

师;2004年 4 月至 2004年 12 月就职于建时达电子设备(深圳)有限

公司(该企业目前已被吊销),任工程师;2005年 1 月至 2005年 9月

就职于深圳市新万邦电子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期间筹备成立深圳市世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 5 月至

2015年 11月 12 日就职于深圳市世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兼总 经理,现任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时宪伟,男,1981年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汝州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取得中专学历;2002年7月毕业于洛阳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取得大专学历;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完成河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学习,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河南省鲁山县第十九中学,任教师;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河南省鲁山县第三十五中学,任教师;2009年8月至2015年11月12日就职于深圳市世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历任业务员、业务经理、事业部总监及副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新增股份登记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

       下: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   股东持股变

             股份  股份种   股份数                                             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人                              总股本   质及性质变   动达到规定

             名称    类    量(股)                                             方式

                                           比例       动情况     比例的日期

一致行动人

             世椿  人民币  7,808,4     58.00    流通股,    2018年3月14  公司定向

时军伟、时                  77            %

             智能  普通股                        1,952,119股       日        发行股票

宪伟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由于参与世椿智能

发行股票,认购6,387,833股股份。认购完成后一致行动人时军伟、

时宪伟占世椿智能股份总额由58.00%增持到60.51% 。本次权益变动

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认购本次公司发行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世椿智能于2017年2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持有公司股份

7,80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0%。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

人时军伟、时宪伟持有公司股份 14,196,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5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参

与股票发行的方式增持世椿智能股份6,387,833股,占世椿智能总股

本2.51%。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军伟持有的股份数为

7,135,332股,其中存在质押情形的股份为3,000,000股,时军伟为公

司董事、总经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按照《公司章程》、《公司

法》进行限售,无其他自愿限售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

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宪伟不存在质押、

冻结情形,时宪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按

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进行限售,无其他自愿限售情形。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以现

金方式认购世椿智能定向增发的股票6,387,833股,认购价格为每股

3.00元。一致行动人时军伟、时宪伟与世椿智能签订了《深圳市世椿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军伟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宪伟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世椿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军伟、时宪伟

                                                         2018年3月9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松

                                                                       岗街道东方社区

公众公司名称             深圳市世椿智能装备公众公司所在地田洋四路7号厂

                           股份有限公司                              房

股票简称                 世椿智能              股票代码          870915

                          时军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深圳市宝安区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在地               岗街道集信名城

                                                                       17栋2单元17B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深圳市宝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时宪伟                  在地               松岗世椿自动化

                                                                       有限公司3楼总

                                                                       经办301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否为公众公司实际 否□

                                                   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7,808,477股,占比: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 58.00%.

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14,196,310股,占比60.51%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是□   否□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军伟、时宪伟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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