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宝新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6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6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6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届满,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宁远喜、刘沣、温惠、叶耀荣、丁珍珍、邹孟红、田轩、屈文洲、刘大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田轩、屈文洲、刘大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成为新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
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提名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波先生、吴一帆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连任,独立董事王再文先生因在本公司任职连续达到六年不再连任。公司董事会对王再文先生、王波先生、吴一帆女士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8-008
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远喜,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DBA在读,第十一、十二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梅州市政协常委、梅州市工商联主席。1994年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1月调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秘书,第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年2月至8月,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共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宝合金服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宁远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363,325股,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沣,男,1980年出生。哲学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南方报业传
媒集团。2009年7月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刘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惠,女,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EMBA在读,第十二、十三届广东省人
大代表,中共梅州市委第六届、第七届候补委员,广东国际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执委,梅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起兼任中共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温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所任职的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温惠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耀荣,男,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子公司广
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 3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起,兼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叶耀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珍珍,女,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东宝丽华
服装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5年3月至10月,兼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丁珍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孟红,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至2015年,兼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邹孟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650股,所任职的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邹孟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轩,男,197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教授。2008年起任职于印第安纳大学
凯利商学院,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助理、昆吾九鼎金融学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主任、金融MBA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中期(000996)独立董事、中际创旭(300308)独立董事、《泛亚金融评论》主编、《管理科学》副主编、《国际金融评论》副主编、《亚太金融研究》副主编。2015年3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田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屈文洲,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
博士生导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任职于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现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院长、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七匹狼(002029)独立董事、洲际油气(600759)独立董事。2015年3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屈文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大成,男,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一直在清华大学任教,
曾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系党委委员、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清华清仪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系党委副书记;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凯南商学院联合副教授,兼任京能置业(600791)独立董事、沃德传动(833174)独立董事、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物流周刊首席专家。
刘大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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