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99:吉翔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新华龙
摘要: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8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已实施完毕,并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500,000元,公司
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43,250,649元变更为546,750,649元。因此,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250,649.00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6,750,649.00元。
(二)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3,25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6,75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三)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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