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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摘要:证券代码:831727 证券简称:中钢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831727          证券简称:中钢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中钢网

     股票代码:831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以认购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增持

     变动日期: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姚红超

中钢网             指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股票发行认购的方式增持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限公司 300,000 股,其持有中钢网股份比例由

                           59.31%减少至51.40%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姚红超,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 6

月出生,专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安阳市物

资局金属回收总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办公室主任;2000

年1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安阳市金属回收总公司第二分公司,

任经理;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安阳市宇通物资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担任河南中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06年6月至2014年8月4日,担任河南中天钢铁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17日至2014年8月4日,担任河南中

天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5日至今,担任河

南中天运输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15日,担任

上海晖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本次股票发行前,姚红超持有公司股份49,816,422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59.31%;本次发行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50,116,422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认购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                                  占公司                        股东持股

        股份   股份                                                             权益

披露                                  已发行    所持股份性质及   变动达到

                         股份数量                                                变动

义务   名称   种类                 股份比     性质变动情况    规定比例

                                                                                   方式

人                                    例(%)                          的日期

                                                 无限售流通股                    认购

                人民                                                 新增股份

姚红   中钢                                    12,679,105股;                 公司

超      网    币普  49,816,422   59.31   有限售条件流通    登记完成

                通股                                                             发行

                                                 股37,137,317股      之日

                                                                                   新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以现金认购中钢网发

行新股的形式,增持中钢网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发行股份完成后

总股本的0.31%,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自愿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中钢网于2015年1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红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816,422股,持

    股比例为59.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持有股公司股份

    50,116,422股,持股比例为 51.4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62,3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54,105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北

    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已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认购前情况        转让股  认购发行   权利变动        认购后情况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占公司  份数量  股份数量   达到5%整    持股数量   占公司

 义务人                    股份比  (股)   (股)     数倍的日                 股份比

               (股)       例                               期         (股)       例

 姚红超     49,816,422    59.31%     -       300,000    新增股份登   50,116,422   51.40%

                                                            记完成之日

          三、其他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钢网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

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11日,姚红超与中钢网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姚红超以2.00元/股的价格认购中钢网发行的股

票不超过300,000股。

     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钢网的股票,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行政转化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2018年3月7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 公众公司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公众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28号1号楼A单元710

股票简称               中钢网               股票代码    831727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姚红超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院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选)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份持有数量49,816,422股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9.31%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50,116,422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51.4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        是□           否□           不适用

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否□           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偿清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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