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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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8-01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 及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8-01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
及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7年川金诺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川金诺业务发展的需要,
预计川金诺2018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原独立董事朱锦余任职期间,同时担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独立董事。2017年9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朱锦余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2018年9月前,驰宏锌
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驰宏锌锗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驰宏锌锗在朱锦余担任其独立董事以前即一直均为公司的供应商,向川金诺供应硫酸、硫铁矿。双方一直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公司2018年的生产和经营计划,公司 2018 年向关联方驰宏锌锗采购硫酸、硫铁矿预计不超过12,000万元。
(二)关联担保
201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及其配偶姚利红出具个
人反担保承诺书,对公司“2013年云南中小企业集合债”所形成的7,000万元
债务向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的反担保。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而未清偿导致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为实际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8年预计金额 2017年实际发生金额
驰宏锌锗 不超过12,000 2,952.7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小计 不超过12,000 2,952.73
刘甍、姚利红 7,000 7,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
小计 7,000 7,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 7月 18日,注册号
530000000014048,2004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驰宏锌锗的注
册地为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董英,主要从事铅、锌、锗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具有年产锌产品17万吨、铅产品12万吨、锗产品15吨、硫酸33.8万吨、褐煤1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
2、与川金诺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朱锦余任职期间,同时担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独立董事。2017年9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朱锦余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2018年9月前,驰宏锌
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驰宏锌锗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刘甍
刘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4,137.32万股,持
股比例为44.32%。
(三)姚利红
姚利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川金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川金诺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川金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一直采取市场化方式操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3、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刘甍先生及其配偶姚利红为对公司“2013 年云南中小企业集合债”所形成
的7,000万元债务向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间不收取担
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川金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川金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川金诺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川金诺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川金诺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关联担保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
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刘甍先生在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关联担保的议案》
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川金诺的利益;川金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川金诺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川金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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