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文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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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 2018-016 1 证券代码: 831213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 2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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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213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博汇股份
股票代码: 831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1 幢
股份变动性质: 增持, 非交易过户
公告编号: 2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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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博
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公告编号: 2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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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4
公告编号: 2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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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魁集团
指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博汇股份、公司 指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而达 指 宁波立而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12,240,000 股,增持后持股比
例由 53.82%变更为 69.51%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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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持有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 月 15 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125600809XF。住所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为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1 幢,经营期限: 1997 年 1 月
15 日至 2047 年 1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金碧华,经营范围: 实业
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笔、文具、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
五金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文化
用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魁集团
股份名称 博汇股份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41,979,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82%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979,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本次拟
增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40,000
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8 年 3 月 6 日
权益变动方式 非交易过户
三、 是否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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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最终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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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公司 12,24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69%。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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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博汇股份股票于 2014 年 10月 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41,9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2%,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 41,979,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增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9%。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54,2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19,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
露义务
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情况
转让数量
(股)
权益变
动达到
日期
本次权益变动后情况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文魁集
团 41,979,000 53.82 12,240,000 3 2018 月 6年 日 54,219,000 69.5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博汇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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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3 月 6 日,文魁集团与立而达签署《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本次交易双方
甲方:宁波立而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
甲方所持博汇股份 15.6923%的股份(即 12,240,000 股)。
3、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总价为 48,960,000.00 元(大写:肆仟捌佰玖拾陆万元整)。
支付方式:
( 1) 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佰万
元整;
( 2) 在博汇股份将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 6 个月内,乙方
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肆仟叁佰玖拾陆万元整。
4、 标的股份的过户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博汇股份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
记等手续。
5、 违约责任
(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
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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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
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6、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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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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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屠国良
联系电话: 0574-86369063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公告编号: 2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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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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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
开发区泰兴路 199 号
股票简称 博汇股份 股票代码 831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波市文魁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
路 1818 号 1 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转让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非交易协议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例
持股数量: 41,979,000 股,持股比例 53.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2,240,000 股,变动比例: 15.69%
变动后持股数量: 54,219,000 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 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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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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