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易联众
摘要: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8-01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8-01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1、为了保持和巩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医疗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助力公司业务逐渐向全民健康信息化领域拓展,公司与孙中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联康信息”),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3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孙中海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上述合资方孙中海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经2018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中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二)关联关系
孙中海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医疗大数据业务,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联康信息的基本情况
1、联康信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疾病诊疗及其他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联康信息的股权结构为:
投资方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25 自有货币资金 65%
孙中海 175 自有货币资金 35%
合计 500 ― 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2、公司同意孙中海先生根据联康信息未来发展的情况,适时将其所持联康信息的部分股权转让给联康信息核心骨干或新引进的人才,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及战略资源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支撑。2017 年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本次投资设立的联康信息将结合公司已有的资源优势,负责深挖全国范围内健康医疗信息化的市场需求,大力拓展多种服务渠道向个人、企业、社会机构提供医疗信息化服务,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及服务方面的支撑工作。
本次投资设立的联康信息将通过业务细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助力公司业务逐渐向全民健康信息化领域拓展,有助于进一步支撑和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保持和巩固公司在医疗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孙中海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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