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的美: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835455 证券简称:乐的美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证券代码:835455 证券简称:乐的美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有关定期报告的议案》, 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作出说明。根据审议情况,现对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增减比例%
总资产 113,224,844.12 77,159,608.35 46.7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662,285.07 44,846,288.74 73.17%
营业收入 149,406,727.53 121,491,891.40 22.9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16,808.93 10,588,143.34 30.4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415,023.84 10,547,614.88 27.19%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33,395.48 12,081,142.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22.68% 39.02% -
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22.02% 38.8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28 - -
稀释每股收益 0.28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1.55 - -
产
注:由于2014年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故不列示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上年期末每股净资产。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及钟华莲合计持有公司80.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袁汝平 袁泉峰 袁艳萍 袁灵 钟华莲 杨杰 乐的美投资
32.00% 14.40% 14.00% 14.00% 5.60% 10.00% 10.00%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在2015年度公司管理层遵循既定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策略,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持续投入研发,强化员工培训,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组织效率,缩短运转周期,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公司2015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提高;(2)公司加速资源整合,积极扩充产能,自购东莞厂房及总部办公楼,提升品牌影响力,大大巩固了老客户的忠诚度;
(3)在巩固已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完善国内销售团队,真正做到当地市场快速响应;(4)公司在2015年启动了“设计渠道+工程渠道+OEM”的渠道部署,渠道建设日趋完善。
因此,201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稳步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0.67万元,同比增长22.98%;实现净利润1,381.68万元,同 比增长30.49%;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322.48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46.74%;期末净资产为7,766.23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73.17%。
更正后: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增减比例%
总资产 117,919,488.62 77,159,608.35 52.8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662,285.07 44,846,288.74 73.17%
营业收入 149,406,727.53 121,491,891.40 22.9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16,808.93 10,588,143.34 30.4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415,023.84 10,547,614.88 27.19%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33,395.48 12,081,142.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22.68% 39.02% -
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02% 38.87% -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28 - -
稀释每股收益 0.28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1.55 - -
产
注:由于2014年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故不列示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上年期末每股净资产。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及钟华莲合计持有公司81.29%,其中直接持有80.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袁汝平 袁泉峰 袁艳萍 袁灵 钟华莲 杨杰 乐的美投资
32.00% 14.40% 14.00% 14.00% 5.60% 10.00% 10.00%
3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在2015年度公司管理层遵循既定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策略,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持续投入研发,强化员工培训,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组织效率,缩短运转周期,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公司2015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提高;(2)公司加速资源整合,积极扩充产能,自购东莞厂房及总部办公楼,提升品牌影响力,大大巩固了老客户的忠诚度;(3)在巩固已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完善国内销售团队,真正做到当地市场快速响应;(4)公司在2015年启动了“设计渠道+工程渠道+OEM”的渠道部署,渠道建设日趋完善。
因此,201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稳步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0.67万元,同比增长22.98%;实现净利润1,381.68万元,同比增长30.49%;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791.95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52.83%;期末净资产为7,766.23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73.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