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木林森
摘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对木林森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年3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监许可
[2016]414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木林
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2,348,019,983.1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
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15,739,4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5月12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4838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31,573.9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095.61
其中:以前期间已使用金额 106,868.55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06,868.37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0.18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64,227.06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89,360.31
―因项目变更归还前期使用的募集资金 -25,133.25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0.00
―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0.00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0.00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2,255.7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2,734.1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71,095.61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2,734.11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2,734.11万元,与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形式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具体存放明细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
中: 其中: 其中:
期末余
序号 专户银行 账户类型 定 理财产
额 银行存款
期 品
存
款
1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 - - -
2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58,197.47 - 50,600.00 7,597.47
3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4,536.64 - - 4,536.64
资金合计 62,734.11 - 50,600.00 12,134.1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
2016年6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
2016年7月26日,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新
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原“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分别为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和兴业中山分行、平安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因筹划收购欧司朗剥离设立的从事通用照明业务的LEDVANCE,
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决定将“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
项目”变更为“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在江西新余
高新区新建一个LED显示屏照明板和LED室内照明板生产基地。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03,529.91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681.11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变更前的募投项目一致,主要用于募投项
目建设中的设备购置和部分安装工程及装修费用,募投项目地址亦保持不变。截至募投项目变更日,“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5,133.25 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3月以自有资金归还前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的资金将用于变更后的“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木林森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木林森董事会披露的2017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12月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573.9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227.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5,681.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5,681.1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095.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68%
截至期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 末投资 预定可使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3)=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小榄SMDLED 封装技改项 否 61,575.50 61,575.50 57,429.00 93.27 注1 12,634.12 是 否
目
2、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 否 94,317.33 94,317.33 71,345.71 95,652.01 101.42 注2 1,797.63 否 否
项目
3、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 是 -25,133.25
项目改造项目
4、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否 75,681.11 75,681.11 18,014.60 18,014.60 23.80 注3 -350.36 注3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1,573.94 231,573.94 64,227.06 171,095.6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1,573.94 231,573.94 64,227.06 171,095.61
注1:《小榄SMDLED封装技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小榄SMDLED封装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仅余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
注2:《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用状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
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处于全部投产运营初期,项目未能完全达产,导致
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不同。本期《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有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实现效益为人民币-350.36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8380037号《鉴证报告》,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
投入自筹资金38,894.38万元。2016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38,894.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年内逐步投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的理财产
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字)
李竹青
(签字)
甘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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