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厚普股份
摘要: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李华东先生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李华东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李华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华东先生的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李华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吴越 郭东超 李锦
二�一八年三月四日
最新评论